他的皮。”
此条借鉴了清代养的廉银制度,以高薪养廉。
奉国有些官员是从底层爬上来的,家产本就比较薄,来到奉天后开销还每日增大。
他们不是非要贪,而是不得不贪。
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的,攀比心这东西谁都有。
当看到自己的同僚摆出的排场,他们自然也想拥有,看到同僚每日抱着娇妻美妾,他们自然也想要抱。
贪腐因此而生。
分发养廉银,便能让这一批人不再铤而走险,至于其中之花销......
问题不大,倭国的银矿源源不断,目前完全足够应付这点开销。
“其二,将守夜人的职能扩增,成立独立监察曹,派驻各军、各州府。”
“监察曹不干预政务,只负责密查暗访,直报于本王。”
“另外,于各城设‘登闻鼓’,允许民告官,凡查实贪腐者,告发者赏赃银一半。”
这个方法则出自明朝的上访制度。
民告官自古以来被视为有罪,别管你有没有理,以下犯上就是你的不对,先挨上板子再说。
这也是军队抚恤金被贪,下面的百姓却无一人敢闹得大张旗鼓,出来喊冤的原因。
贪腐之事,最大的麻烦便是官官相护。
李彻要做的就是让百姓介入其中,以人民的力量帮助自己监督。
“其三,”李彻看向秋白,沉声道,“重启‘巡察使’制度,由监察司选派干员,代天巡狩。”
“持本王节钺,可直查府库账目,可审问涉案官员,遇重大情弊,有临机专断之权。”
“巡察使每年轮换,不得与地方官结交。”
这是唐代巡察使制度。
是为了肃清地方的贪腐风气,至少不能让地方官出现‘三年清知府,十万雪花银’的乱象。
当然,如今奉国的地盘不够多,巡察使只是预演。
等到李彻继承皇位,接手大庆之后,那才是巡察使的真正用武之地。
“其四,由诸葛哲牵头,汇同户部、刑部,给本王制定一部《反贪律》。”
“以往律法对贪腐量刑模糊,今日起,给本王明确下来!”
“贪墨多少银两,是什么罪,该如何判,是斩首、流放、还是抄家,写得清清楚楚,明发天下!”
“让每个人都心里有数!”
“其五,”李彻顿了顿,声音更冷,“实行‘连坐’与‘追赃’制度。”
“贪官一经查实,其直属上官,察人不明,御下不严,同罪减三等论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