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话,张警官左右打量了一下,然后靠近江河小声说道:“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犯罪了,他在对你实施抢劫前刚从精神病院放出来不到一个月。”
闻言,江河的目光更疑惑了。
这特么是惯犯还能以精神病处理?
张警官也看懂了江河的意思,于是继续说道:“他家里经济情况挺不错的,可以请不错的律师。”
说完,张警官给了江河一个眼神。
意思不言而喻。
本身经济条件好,还有精神病,在这两个前提下,对方请一个好的律师完全可以做辩护,将犯罪行为归咎于发病
虽然不是百分百成功,但也绝对可以逃脱大部分的法律责任。
这也是张警官提前叫江河过来说这件事的原因。
先让他有个心理准备,免得判决下来了江河在网上把事情闹的太大。
现在互联网发达了,有些事情哪怕从法律意义上是没问题的,但从道德上问题就很大。
而恰巧大部分人是不懂法的.....或者不愿意去懂那个法。
尤其是在抢劫杀人这一块。
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。
国人从小听这句话长大的。
现在你跟我说戴个精神病头衔就可以不遵循这条规则了?
大部分人是肯定不会同意的。
加上江河的身份,要是他进行‘发声’,那这件事的负面影响将会无比的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