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白吃白喝的好几日。
叶绯霜总会帮春嫂子和寒露干点活,好消弭一些愧疚感。
于是这天一大早,她就去井边提水了。
几位早起的大婶在井边坐着闲聊,瞧见叶绯霜,热情地和她打招呼:“春姐媳妇,来打水啊?”
说话的叫红婶,正是喜宴上给叶绯霜酒喝的那位村妇。
红婶从树上摘下两个还带着露水的红果子,塞进叶绯霜手里:“婶子的酒就是拿这果子酿的,可甜了,你尝尝。”
叶绯霜用袖子抹了两把就咬了一大口:“嗯嗯,甜!”
红婶喜得不行,给她摘了一兜子。
叶绯霜和各位婶子逗了一会儿乐,才兜着果子、提着水桶回去了。
经过一个巷子时,不曾想里边窜出来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,直直撞在了叶绯霜身上。
叶绯霜踉跄了两步,桶翻了,红果子也散了一地。
小男孩也呆住了。他看起来快哭了,却生生忍着泪,小嘴巴抿得紧紧的。
叶绯霜怕吓到孩子,立刻说:“没事啊,没事。”
她捡了几个果子,用桶里剩下的水洗了洗,递给小男孩:“吃不吃?”
小男孩黝黑的眼睛里明白写着想吃,但不敢接。
叶绯霜又往前递了递,小男孩刚准备接,就听见旁边有人喊:“壮壮!”
接着,一个蒙着面纱的女人跑了过来。
叶绯霜认得,她就是大柱的媳妇,明珠。
面纱外边只露出一双眼睛,很漂亮的一双翦水秋瞳。
壮壮被娘亲抱在怀里,还朝叶绯霜伸手,想够果子。
明珠却一拍开了壮壮的手,壮壮瘪着嘴哭了起来。
不同于小孩子们的嚎啕大哭,壮壮的哭声很小,因为他把拳头塞进了嘴里,以此来止住哭声。
明珠慌慌张张地抱着壮壮走了,仿佛叶绯霜是什么恶鬼。
叶绯霜蹲在地上捡果子,有几个滚得比较远,一只手帮她捡了起来。
那只手很白,骨节很长,像是读书人会有的手。但是上边却有很多伤疤,破坏了本来的美感。
大柱把远处的果子尽数捡起来,递给叶绯霜。
他穿了身浅蓝色的圆领袍,木簪束发,整个人的书卷气还是很浓郁,实在无法让人联想到,他是个土匪。
还是个爱财的土匪。
“我替内子和犬子向姑娘道歉。”大柱说,“他们有些怕生,不是想对姑娘无礼。”
“没事的。”叶绯霜没接果子,“拿回去给壮壮吧,我看孩子想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