轻墨书栈

繁体版 简体版
轻墨书栈 > 下乡后,我成了村里的香饽饽 > 第179章 判决书下来了

第179章 判决书下来了(2 / 3)

1年7月4日下午20时许.............

本院认为:

根据刑法,第二百七十四条。

整个事件证据充足,被告三人构成敲诈罪。

综上,依照《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》规定,判决如下。

被告人林海波,林海洋,因敲诈勒索且数额巨大,情节恶劣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50元。

被告人周梅,因考虑到其年龄已超过50岁,且认罪态度积极,经综合考虑,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
以上判决即日起生效。

审判长:卫国华。

陪审员:周立。

陪审员:苏红军。

1971年7月9日。

“陈向阳同志,以上就是本院的判决通知书,如果你对本案判决不满的话,可在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。”

“范主任,我对法院做出的判决很满意,不会进行上诉,辛苦了各位。”陈向阳接过判决书后说道。

“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,人民公仆为人民嘛,既然陈向阳同志已经收到了判决书,那我们就先走了。”

“郭主任,请稍等,借一步说话。”

“那行,那你们先去车那边等我。”郭主任跟几人说完后就跟着陈向阳走进了屋里。

陈向阳进了屋里后,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信封。

“郭主任,一点心意,我就不请你们吃饭了,辛苦了,我就不一个一个给了。”

郭主任拉扯了一下这才收下信封。

接过信封后,拿在手里感受了一下厚度后,郭主任也是立马就把信封装进了口袋。

“你太客气了,哪天有空到县里的话,记得来检察院找我,咱一起吃个饭。”

“哈哈,那肯定没问题啊,到时候我安排。”

“好,那我就先回去了,回去还要补充材料。”

“我送你。”

陈向阳把郭主任送到了门口后,郭主任就说道:“就送这里就行了,车子就在大队部那边呢,走了。”

林改柱去送了郭主任。

陈向阳则是回到了院子。

这会儿,张小梦跟林明珠正拿着判决书在看。

................

这边,林改柱把人送到了大队院子,郭主任上了副驾驶后。

车子就掉头朝着村外开去了。

等车子出了村子后,郭主任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信封。

把信封里面的钱倒了出来。

凭借他的经验,光是捏一下厚度他就能估出来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