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顶着小沙发的位置上,有一个电脑桌,桌上摆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。
这位“邻家大哥”显然对这些东西连一点点的兴趣都没有,按照他的猜想,既然刘晓杰他们还没有意识到那把“勃朗宁”就是真家伙,肯定会当做儿童玩具随手丢在某个角落。
从这个出租屋的布局来看,仅仅只有两间卧室,但却住了三个人。
这就足以说明,卫生间旁边的那个“小杂物间”被改造成了“临时卧室”,那是最有可能存在杂物的地方。
所以他毫不犹豫的进了杂物间……也就是刘晓杰的卧室。
这完全就是一个合情合理的推断,而且效率最高。
但恰恰就是这个决定,造成了一个巨大的错误:如果他真的像个“菜鸟级”的小毛贼那样,一进来就满时间的乱翻乱找,必然会在第一时间发现放在沙发旁边小角柜上的那把“勃朗宁”。
自从疤哥在很久之前造访之时看到这东西之后,就随手放在那里一直都没有动过。
正是因为这位金牌杀手拥有丰富的“入室行窃”经验,才果断放弃在第一时间对这个小小的客厅进行最基本的搜索,而是直接进入最有可能也概率最大的“储物间”,让他失去了一个唾手可得的机会。
不得不说,经验主义真是要不得呀!
走进这个狭小的储物间之后,所看到的情形和想象当中完全一致:这里确实就是一个“临时卧室”,床上的被褥呈“长条状”分布,小小的床头柜上还有一瓶没有喝完的纯牛奶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臭袜子的气息……
储物间的空间极其狭小,一眼就能看到底,要是有什么东西的话,肯定放在床底下。
他猜对了。
刘晓杰的床铺底下堆满了乱七八糟的杂物,破破烂烂的旧衣服,用坏了旧键盘,居然还有几本女明星的“清亮写真”……
就在这位金牌杀手在杂七杂八的物品房中努力寻找那把“勃朗宁”的时候,刘晓杰、关义和诸葛云三人,已经骑着电瓶车走过了好几个街口,刚刚来到“中山路”和“学府街”的十字路口。
这是去往公司的必经之路。
就在三人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,忽然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呼唤:“杰子老弟——”
回头一看,居然是亮哥。
亮哥正站在马路边的大树底下朝着他招手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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